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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无禁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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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   饮食方式禁忌   忌不祭神明便擅自饮食   我国很多民族在饮食上都有不祭神明便擅自饮食的禁忌,如佤族习俗,如果不举行迎谷神、棉神、小米神和瓜神的仪式,就禁止吃任何新熟的庄稼和瓜果。景颇族认为谷子是有灵魂的,但是谷子的灵魂在打谷时被吓跑了,所以,在吃谷子之前必须举行叫谷魂的宗教仪式,有谷魂的谷子才能吃。鄂温克族猎获鹿、犴、狍子等后,当日不能吃其舌,也不能切断其食道,只吃肉;吃肉时还要举行祭火、祭神的仪式;喝酒时也必须先献祭佛神和“白纳查”,即山神爷。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祭祀活动,是源于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吃饭前,先祭祀祖先神灵,感谢神明的保佑,然后再自己食用,否则,人们就以为神灵不再保佑他们,来年不能获得新的、更多的食物,而要忍饥挨饿,甚至会有灾祸发生。 忌吃饭时说话   人的嘴巴有两个功能,一个是吃喝,另一个就是说话。在古人眼里,这两种功能忌讳同时进行。民间有所谓的“食不语”、“吃饭不拉呱,酒醉不骑马”的俗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蒙古人吃鱼时就忌讳说话,因为鱼有刺,容易伤到咽喉,所以要“食不语”,同时,还将熟鱼肉称为“哑口菜”。忌吃饭时说话,除了卫生以及安全的作用外,还有防止说出不吉利话语的作用,因为吃饭时说出不吉利话语更是饮食禁忌。这些不吉利话语的内容包括提到伤、亡、病、灾、祸等凶事,提到则预示着不吉;吃饭时还不能说“捧饭”,因为“捧饭”是用于丧事中的,即在人去世后“做七”期间,祭灵请亡灵吃饭时说“捧饭”。平时吃饭时说“捧饭”容易让人联想到丧事。另外,山东一带忌讳在饭桌上说“蒜”和“醋”,因为在当地方言中“蒜”与“散”同音,说“蒜”是唯恐出现家人分散这类大不吉利的事情,忌讳说“醋”是唯恐有不贞之事发生和令人产生妒忌等。   忌吃饭不专一   民以食为天,吃饭对人们来说是一件正事,对这样的大事,民俗中忌讳吃饭不专一。比如汉族忌讳吃饭时看镜子,认为这样会口吃;还忌讳边吃饭边干活,或者边吃饭边玩耍,认为这是对家神的不敬,所以有了“吃饭不要闹,吃饭不要跑”的俗谚。其实,从内容上看,大都属于幼儿吃饭时的禁忌。   忌吃饭时举止不雅   很多民族对吃饭时的衣着以及吃饭时的举止有很严格的禁忌,如汉族在吃饭时忌用脚踩在椅栏上,如果这样就一定会噎着;还忌讳吃饭时脱鞋、摸脚趾、伸懒腰等不雅的举止,民间流传着“吃饭伸腰,天打勿饶”的俗谚。再如,哈萨克人在吃饭时忌不戴帽子,如果因为匆忙而没戴帽子或者忘记戴帽子,也要在头上插一根草茎,然后再吃饭,否则就是对饮食的不敬。乌孜别克族也有类似的习俗,即用餐时严禁脱帽。不仅如此,他们在用餐时,长者上座,幼者下座,家中人口多的,一般都分席用餐,妇女与孩子一席,不可混乱。另外,鄂温克族在吃饭时非常忌讳只穿一只鞋,如果这样儿媳就会变成小偷;达斡尔族人吃饭时忌坐在门槛或窗台上,或者边走边吃,如果这样,就会长粗脖子,或者会导致乳牛立着下牛犊。   忌吃饭时串门   在以前的农村,人们常常端着饭碗在街上吃,边吃边聊天。这一方面是交流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表明自己家中吃的是普通的饭。如果哪天做了不同寻常的美味,那就不会端碗在街上吃了。如今,无论是乡村还是城镇,人们越来越忌讳吃饭时串门,因为看别人吃饭是不礼貌的,如锡伯族人就忌讳吃饭时端着饭碗在外面吃;土家族也忌讳吃饭时端着碗站在别人背后,因为在别人背后吃饭是吃别人的背,而别人会因此而“背时(食)”。所以,即使现在的小孩也知道,当别人家准备吃饭时,自己就该回家玩了,否则会被父母训斥。   吃新禾时忌提未归家人   吃新粮食,又叫“尝新”。一年的辛苦终于有了结果,此时全家团聚、喜气洋洋地“尝新”。但是,有时并不能全家团聚,总有人会因为这事那事而耽搁了,这时家里的尝新饭桌上就禁忌提起这个不能回家的人,否则家人就会觉得是不祥之兆,会以为这个人可能在外面遭遇不测。这种禁忌可能与民间吃饭时喜欢举家团圆而忌讳家人分散开来吃“流水席”有关。 忌饭后碗底有残余   现在很多人在餐馆吃饭时,总觉得碗底、盘底要剩点饭菜才是合乎礼仪的,其实,这在古代是非常忌讳的。吃饭时,一定要把碗底吃干净,如果在吃饭时抛撒米粒或吃完饭后碗底有残饭,是要遭雷击的;不仅成人有类似禁忌,对小孩也有如此要求,如果小孩吃不完饭,将来就会娶麻脸妻子或者嫁给麻脸丈夫。从节约和珍惜粮食的角度考虑,这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值得继承的禁忌。   饭后行为有禁忌   俗语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这就是说,吃完饭后最好能慢速散散步,活动活动,而忌讳躺着或坐着不动,因为“饭后不动,定要生病”。   饭后虽然忌讳躺卧不动,但是,饭后的行动又有所禁忌,即饭后忌马上洗澡。因为刚吃饱了饭,大量血液集中于胃部,其他器官的血液相应减少,这个时候如果洗澡,周身的皮肤和肌肉血管扩张,血液流量加大,就会使供给消化器官的血液减少,从而影响消化吸收,所以饭后不宜马上洗澡。这也是民间俗谚“饭饱不洗澡,酒醉不剃脑”的由来。另外,民间还有“肚饱不剃头”的说法,也即是说,吃饱后不要马上理发。因为人吃饱后,血液流通在大脑,如果受到刺激容易头晕,尤其是老年人。而且,从中医的角度看,人吃完饭后,阳气的一部分聚集在消化系统帮助脾和胃消化食物,维持身体的营养需求。那么,卫护于体表的阳气就会减少一部分,对抗外邪的能力也就相应的减少,而头为诸阳之会,所以,吃饱饭就剃头容易引起感冒等疾病。   忌吃饭时洒东西   吃饭时,人们常常会不慎碰洒东西,如碰到装醋的容器、洒了碗中的汤等。但是,在一些民族中,有些东西是忌讳碰洒的。如白族在吃饭时就忌讳碰倒香油瓶,如果倒了香油瓶,就认为是闹鬼,要死人。而鄂温克族忌讳将奶制品洒在地上,如果洒了就意味着洒掉了自己的福气,但是,在不慎洒掉时,还有破解的办法,那就是将所洒的奶类在额头前涂抹少许,这样就能保福气不丢失。

  饮食对象禁忌   忌服药不忌口   所谓忌口,是指生病服药期间要注意饮食禁忌。之所以要忌口,是因为人们平时食用的鱼、肉、鸡、蛋、蔬菜、瓜果、酱、醋、茶、酒等普通食物,它们本身也都具备各自的特性,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可以说,忌口对病愈是非常重要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吃药不忌口,坏了大夫手。”   总的来说,服药期间,凡属生冷、油腻、腥臭等不易消化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忌口。如伤风感冒或小儿出疹未透时,要忌食生冷、酸涩、油腻的食物;治疗因气滞而引起的胸闷、腹胀时,忌食豆类和白薯这些容易引起胀气的食物;治疗水肿的病人应少食食盐;治疗哮喘、过敏性皮炎的病人,应忌食鸡、羊、猪头肉、鱼、虾、蟹等“发食”。   除了以上禁忌之外,也有根据药的效力而出现的特殊忌口。如在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的食物;在服温中类药治疗“寒证”时,应禁食生冷食物。这在古代文献中都有大量的记载,如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天门冬忌鲤鱼;荆芥忌鱼、蟹、河豚、驴肉;白术忌大蒜、桃、李等。   当然,“忌口”也需要因人、因病而异,比如慢性病人就不能长时间“忌口”,否则就影响了人体正常所需营养的摄入,反而对恢复健康不利。 忌同食相克的食物   相克的食物,是指食物相互作用的结果会对食用的人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忌同时食用这些食物。   在中原一带的民间就流行着下面一些关于食物相克的禁忌:   忌驴肉和荆芥一起吃,否则必死无疑,在《日用本草》中有这样的记载:“食驴肉,饮荆芥茶杀人。妊妇食之难产。”   鱼子和猪肝也不能同时吃,否则也会致命。   蜂蜜香甜可口,而且营养价值很高,但是,切记吃了蜂蜜就不要吃葱,因为蜂蜜加葱被喻为“甜砒霜”,其毒性也是很大的。   鳖和苋菜不能同时吃,据说鳖遇到苋菜后就会复生,那无疑是在肚子里养了一个鳖,这被人们称之为血鳖。   花生和黄瓜不能同时吃,因为它们物性相反,同时吃会断肠。   柿子和螃蟹不能同时吃,因为它们物性相同,同时吃会寒上加寒,进而患上痢疾。   鸡和韭菜不能同时吃,同时吃会腹内生虫。   烧酒和生姜不能同时食用,否则会伤害心肺。   如果不慎同时食用了上述相克的食物,民间主张用绿豆水、黑豆水、甘草水、芦根汁、冬瓜汁、橄榄汁、粪汁等化解。   有些食物忌多食   每种食物都有自己的营养价值,适量食用对人体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过量食用,那么就可能会伤害自己的身体了。如民间流传着多吃韭菜会导致神昏目眩;多吃蒜会伤肝痿阳;多吃冬瓜,会引发黄疽;多吃鳝鱼,会得霍乱;多吃鸭蛋,会使原有的疟病加重等。   另外,黄瓜是夏季最常见的蔬菜,人们常像吃水果一样吃黄瓜,但是民间又有这样的俗语——“黄瓜上市,医生行时;茨梨上市,医生背时”、“黄瓜上市,医生行运;萝卜上市,医生倒霉”,这就是说多吃黄瓜会使人生病,而茨梨、萝卜对人体的健康则大有益处。   就水果而言,中原一带流传着“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的说法,这种说法也体现了桃、杏、李三种水果对人体健康有着不同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也告诉人们有些食物忌多食。 忌食于人身起同理反应之物   人们通过长期观察,认识到了动植物各自的属性,如熊、豹子一类的动物是凶猛的,老母鸡的皮肉是粗糙的,而辣椒是辣的等。人们认为,吃了这样的食物,人身上也会起同理反应,如认为“吃了熊心豹子胆”,人就会变得像熊和豹子一样凶猛剽悍;吃了老母鸡的肉,人的皮肤也会变得疙疙瘩瘩的粗糙起来;吃了辣椒人就会变得毒辣无比;吃了鱼肠就会写出弯弯曲曲的字来。正因如此,有一些地区就把吃老母鸡、辣椒等很正常的食物视为一种禁忌。 忌食发生变异的食物   清代竹柏山房《闲居杂录》中有这样一些文字记载:“凡禽兽虫鱼之属,或有感珍气形质变异者,如兽有歧尾,蟹有独螯,羊一角,鸡四足是也;有形色变异者,如白鸟乌首,乌鸡白首,白马青蹄,白马黑蹄是也;有肉变怪者,如落地不沾灰尘,经宿肉体尚暖,曝炙不燥,入水自动是也;有肠脏变改者,如肝色青黯,肾气紫黑,鱼无肠胆,牛肝孤叶之类是也。”这里列举的都是性质发生变异的一些食物食品,这些食物食品都属于食物禁忌的内容。   另外,民间还忌食瘟鸡、瘟鸭;忌食畸形的水果,如双蒂的甜瓜和能沉入水底的甜瓜,忌食一荚五粒仁的大豆;忌食五爪猪,忌食三足、赤足、腹下有“主”字、腹下有蛇文的鳖等,这些禁忌的本质也是出于食物变异。   实际上,上述食物食品,由于其性质发生了变化,人们无法掌控它们,不知道食用后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什么影响,只是从直觉上觉得非常态的食物总是不好的,对人体的影响也是不吉利的。   忌食引发恐惧联想的食物   有些民族会由于恐惧联想而禁忌吃某些食物,如鄂伦春族人担心妇女会被熊抓住而禁忌妇女吃熊前半身的肉;中国台湾高山族美雅人以飞鱼为主食,但是他们忌讳吃那些掉在地上的飞鱼,因为担心自己上山会像飞鱼一样摔死;布依族的人们在吃野味时,禁忌小孩吃山猪和山羊肉,这是由于他们认为吃了山猪后,日后打猎时就会害怕山猪,而吃了山羊肉,就会传染上山羊喜欢攀登悬崖峭壁的野性,这自然也隐含着坠崖丧命的危险;土家族人禁忌学龄前的孩子吃鸡爪子,怕上学读书时手握不住笔而写不好字,也禁忌吃猪鼻子,怕长大后会打鼻鼾,还禁忌吃猪尾巴,怕孩子的一生像猪尾巴一样落在后面。另外,布依族、苗族还禁忌未婚男女吃猪蹄叉,怕吃了之后就找不到结婚对象,即使侥幸找到了,也会被那个叉给叉开。在汉族中也有类似的禁忌,如山东人不让小孩吃未长熟的枣子因为怕孩子生疖子,如果一定要吃,那也要先掐去其尖再吃。   从以上禁忌可以看出,忌食的食物本身并没有可忌讳的内容,只是它们引起了人们的恐惧联想。忌食人们喜爱崇拜之物   在我国有些地方,人们忌食牛肉、马肉、鼋和鳖肉,其原因主要与人们的喜好以及崇拜有关。   我国是农业国家,牛对农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生产工具,在人们的农业生产中贡献最大,所以,农民不忍心杀了它吃肉,如果吃了,不仅会遭受良心的谴责,还会遭受神鬼的报应。旧时的苏州人就不吃牛肉,牛死后常将其抛入苏州河里。宋代洪迈在他的《夷坚志》“食牛梦戒”中就记载了这种不吃牛肉的禁忌,其内容说泰州一个人嗜好吃牛肉,有一天他梦见自己被拘斥,醒后就开始戒食牛肉了。   马是古代人主要的交通工具,它同牛一样有功于人类,所以,汉族民间至今除非极端困苦,否则绝对不吃马肉。   在动物中,狗与人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所以很多民族都忌食狗肉,如瑶族、畲族、锡伯族、满族、拉祜族等。锡伯人把狗看做神圣的动物和忠诚的猎伴,所以他们不食狗肉。相传拉祜族的祖先是吃狗奶长大的,所以他们禁忌杀狗、吃狗肉,甚至忌讳吃狗肉的人进入自己家中。至于满族,人们传说他们的祖上老罕王曾为“义犬”所救,为了感恩他们就忌食狗肉,忌戴狗皮帽子。   忌食鼋、鳖肉是我国南昌、瓯江一带的饮食禁忌。《清稗类钞》中记载了南昌人忌食鼋的缘由:“南昌人畏鼋与鳖,呼之为老爷。南康府附近有老爷庙,所祀为鼋老爷。相传明太祖与陈友谅战时,曾救御舟出险。赣人祀之其虔,且相戒不食鼋鳖,恐犯老爷之怒也。”关于瓯江人忌食鼋肉,是认为鼋是有功的,因为唐僧取经时,是它帮助唐僧师徒渡过了八百里通天河,又驮回了经书,由此人们像敬神一样敬它,当然更是不能杀掉以食用了,如果食用是会亵渎神明的。   忌食不洁净的食品   在饮食对象的禁忌中,还有一类是关于动物的内脏和血液的。之所以不吃动物的内脏和血液,一种原因是认为这类食物不洁净,如仫佬族不吃动物的心脏;鄂温克族忌吃病死的野兽和家畜的头、五脏、淋巴腺、膝下骨髓等;锡伯族、达斡尔族等除了羊血之外,忌食其他动物的血液;另外,中国台湾也有未满十六岁的少女不能吃鸡鸭血的民俗。关于动物内脏和血液的饮食禁忌很早就有了,如《礼记》中说:“不食雏鳖,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乙,鱼目旁乙形骨),鳖去醜(醜,鳖窍)。”   另一种原因就是相信动物内脏和血液中含有动物的精灵魂魄等,所以不敢食用。据说兰州城中有很多鸽子,但是当地人不敢食用,认为吃了就会带来灾难。   还有一种原因是认为食用动物内脏和血液会影响身体以外的事情,如鄂温克族人禁止小孩吃羊的肥肠,否则,就可能使整个民族找不到好的草场,影响放牧,给大家带来不幸。忌食祭祀神明的食品   我国先民有着很浓重的祖先崇拜意识和神明崇拜意识,这种崇拜就表现为祭祀,并且一直流传到今天。在有些民族中,祭祀祖先或神明时就形成了一定的饮食禁忌。有些是在祭祀时不能吃某种食物,以表示对神灵的虔诚,如高山族在祭祀时就禁忌吃鱼,而汉族在祭祀、吃斋时忌食大葱,民间有“吃蒜不吃葱,吃葱假斋公”的说法。有些是祭祀使用的食物禁止食用,如佤族卜卦“做鬼”的鸡肉、鸡蛋,主人就不能吃,也不能买卖,全要由魔巴食用。再如,哈尼族祭奠死者时剽杀的牛肉,禁止本家族或氏族的成员食用,只能按亲疏远近等顺序分给外姓亲友吃。另外,河南一带祭祀灶神用的糖果,幼女就禁止食用,否则就会带来不吉利。   孩童饮食对象禁忌   饮食禁忌中有很多种类,其中有一类就是专门针对孩子的。在有些地方,周岁之内的孩子忌吃豆腐,据说是为了防止口臭。孩子还忌吃芋艿,即芋头,怕吃了芋头之后被蚊虫叮咬。孩子忌吃锅铲上的菜,如果吃了会在大人讲话的时候插嘴,不讲礼貌。孩子不能吃鸟头,吃了鸟头就会变得愚笨。孩子忌食闷蛋,即家禽宰杀后,开膛取出来的蛋,如果吃了孩子的脑子就会不开窍而显得笨拙。孩子忌食鱼子,因为鱼子也被称为闷子,吃了之后有可能不灵活、不聪明。对此还有一种说法,不让孩子吃鱼子,是担心孩子长大了不识数,大概是由鱼子数量多联想而来的。孩子还忌食祭祀祖先神明的肉、菜、饭,怕吃了会得罪神明,受到冲克损伤,怕影响记忆力。没有换乳牙的孩子忌食生葫芦的种子,否则,换牙后就会长出龅牙。   总之,由于幼儿的未来有无限可能性,人们便对幼儿的智商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唯恐日常的饮食会影响他们。

  饮食用具禁忌

  忌持碗如丐   乞丐是以乞食为生的,除了同情那些万不得已为乞丐的人以外,很多人都对乞丐的行为不齿,所以,人们形成了一些不能与乞丐相同的吃饭禁忌。如吃饭前不能用筷子敲空碗,因为乞丐要饭时这样敲,如果谁吃饭前这样敲碗,就显得很“穷气”。再如,拿碗时忌讳用手托碗底,也忌讳用手攥着碗边,这也是乞丐拿碗的手势,最好是用五指自然捧着。 忌倒扣碗于桌上   吃饭时,无论饭前还是饭后都不能把饭碗倒扣在桌上,也不能把筷子的一端搭在盛着饭的碗上,这都是不吉利的举动。之所以不吉利,是因为只有生病的人在服用汤药后才将碗扣在桌上,表示不再生病吃药;只有叫亡人鬼魂吃饭时,才会把筷子的一端搭在饭碗的边沿上。无论是生病还是死亡,都是人所忌讳的,所以,与生病和死亡相关的行为都成为正常人的一种行为禁忌。   忌用一支筷子扒饭   忌用一支筷子扒饭,这种禁忌源于人们对不吉利事情的联想。因为在丧葬习俗中,出棺时,会在棺木上放五碗或者七碗白饭,饭中央插上一根筷子,这就是俗谚中说的“鬼单筷吃饭”。如果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一支筷子扒饭,容易让人联想到丧事以及鬼等。   忌吃饭时筷子落地   吃饭时筷子落地是非常失礼的一种表现,同时,有些人认为这是非常不孝的。因为人们认为祖先们长眠于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扰,而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当然是不孝的。但是,这种行为也有破解的方法,即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画的方向是先东西后南北,其含义是我不是东西,不应该惊动祖先,然后再捡起筷子使用。   忌把筷子横担在碗上   忌把筷子横担在碗上,这是山东一带的禁忌。之所以有这种禁忌,是因为人们认为这是供奉死人的筷子放法。据说,在明代以前有把筷子担在碗上的习俗,但是后来明太祖认为这样不好,斥之为恶模样,后来逐渐成为一种禁忌。   筷子的正确放法是将其放在碗的右边。有些人家更为讲究,他们认为应该“杯不出栏,筷不出缘”,还忌讳将筷子分开放在杯子的两侧,因为这意味着“筷(快)分开了”,是不吉利的象征。忌摆放筷子一长一短   在饭前摆放餐具时,应该将筷子摆放整齐,而忌讳将筷子长短不齐地放在桌子上,因为这能使人联想到代表着死亡的“三长两短”。旧时的丧葬以土葬为主,人死后要装进棺材里,在将逝者放入尚未盖上棺材盖时,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起来构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由筷子的长短不齐联想至此,不能不让人感觉到不吉利。   忌左手拿筷子   筷子是中国人吃饭常用的工具,握筷子通常是右手,《礼记·内则》中说:“子能食食,教以右手。”也就是说,在小孩能自己吃饭的时候,教他们用右手拿筷子,这是一种礼节。如果用左手拿筷子,民间认为这是反常的,人们称这种人为“左撇子”。左手拿筷的确会给人饮食带来一些不便,尤其是聚会中,很容易和别人相互碰撞。之所以成为禁忌,大概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当然,今天的“左撇子”并不为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很多人甚至认为“左撇子”更加聪明。   忌拿筷子位置不当   筷子的长度有限,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习惯拿高或拿低,但是,在古代筷子拿得过高或者过低都是一种禁忌。因为人们认为通过孩子拿筷子位置的高低可以占卜或预测出他成年后结婚对象的远近。手拿筷子过高的孩子,其对象一定离自己家比较远;而手拿筷子过低的孩子,其对象一定离自己家比较近。所以,这种禁忌往往是那些担心孩子将来远离父母或者不愿孩子没出息地守在父母身边的家长的禁忌。

河南郸城用筷八忌   在河南郸城的民间流传着吃饭时用筷八忌,虽说是河南郸城的,其实在各地大都有这些禁忌。   一忌舔筷:舔筷即禁忌用舌头舔筷子,这是一种吃饭时的不雅行为、失礼行为,通常会被人认为缺少家教。   二忌迷筷:迷筷即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寻找,这种行为既显示了缺乏修养的一面,也显示了其目中无人的一面,这种人往往让人反感。   三忌移筷:移筷即刚吃完一个菜接着又吃另一个菜,中间不停顿,不配饭,这也是一种无修养的体现。   四忌粘筷:粘筷即用粘着饭菜的筷子去夹菜,这让人觉得不干净、不卫生以及急不可耐地吃饭。   五忌插筷:插筷即用一支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种行为被认为是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   六忌跨菜:跨菜即在别人夹菜时,跨过去夹另一个菜,这种做法是被人看不起的,如同饥不择食一般。   七忌掏菜:掏菜即用筷从菜当中拨弄着吃,这是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八忌剔筷:剔筷即用筷子代替牙签来剔牙,这种行为让人觉得很粗俗,不雅观。   从用筷八忌中不难看出,用餐时是应该讲究卫生、懂得谦让、注意礼貌的,否则就是触犯禁忌而惹人厌憎。   饮食加工禁忌   忌食未经阿訇宰杀的牲畜   这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的饮食禁忌,他们不仅不食用不洁之物,如猪、驴、骡等,也不食用血液等,鸡、牛、羊等却是可以食用的。但又不是任何一只鸡、牛、羊都可以食用,只有经过阿訇宰杀或者懂得宰杀规矩的伊斯兰教徒的宰杀,这些鸡、牛、羊才被认为是洁净的,是得到真主的许可的,才可以食用,否则仍然不能食用。 忌在厨房杀狗   这是壮族的饮食禁忌。   壮族有吃狗肉的习惯,但是却忌讳在厨房里杀狗,也不能在自家的灶上煮狗肉,如果在厨房杀狗和在灶上煮狗肉,狗血一淋,就会秽污灶王,为了避免污秽,灶王就会跑开,这样家人就没有神灵来保佑了。所以,壮族的人们多在屋外杀狗,烧火刮毛等也在外边做,同时,要另用石头、砖头等来砌临时的火灶,或在田边挖个灶来煮砍好的狗肉,吃完后就将临时灶毁掉。   忌做夹生饭   这是壮族的饮食禁忌。壮族把做夹生饭,尤其是周围熟,而中间有一团鸡蛋般大小的米不熟,认定为一种不祥的征兆,预示着不久就一定会有灾难或横祸发生。如果做了夹生饭,原本准备出门的人就会改变出行的日期,同时在一段时间内,都会处处小心谨慎,尤其是在与人交往时会更加小心,会克制自己的言行举动。有的人家为了求得心理的平和,还会求神拜佛,请师公道公来消灾避难。   忌用秽柴烧火做饭   这也是壮族的禁忌。他们在做饭时禁止用秽柴烧火,认为这样会导致食物变得不洁净。另外,烧火做饭的柴也不能用被风刮倒的树木。这源于一个壮族的传说。据说,古代柴草的枝叶为脚,与各种动物一样走路,它的根部是头,根须是头发,后来柴草走到人家里后,把人走动的地方都挤满了,人们就去向始祖神布洛陀告状,布洛陀听后就命令倒生神把树木颠倒过来,将其头部插进土里,并不允许它走动。从此,柴草就必须要由人去砍割,才能进家门。如果是被风刮倒的大树,人们就不敢用,生怕倒生神生气,而给家中带来祸殃。 忌不洁无福之人做饭   古人将做饭看做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涉及祭祀时的做饭,在这种时候,一些被视为不洁的人和没福气的人就不允许参加。不洁的人如月经期的妇女、孕妇、产妇等,恐其玷污了祭祀;没福气的人如孀妇、无子嗣的人、带孝的人等,恐其身上有凶煞气,不吉利。我们熟知的鲁迅的小说《祝福》中就曾描写祥林嫂被禁止参与祭祀的炊事。再如,做豆酱和酿酒一样,成败很难掌握,很容易发酸或者发霉,于是人们就怨天尤人,乱找原因,说是因为做酱时有不洁的女人或带孝者近前偷看,这些不洁净的人一看,豆酱必定会坏。   包饺子的禁忌   饺子是我国人民喜爱的传统特色食品,在古代,通常都是过年过节时才吃的。   由于重要,人们就形成了一些包饺子和吃饺子的禁忌。如中原一带忌讳数饺子,据说一数数饺子就少了;还忌讳说“够了”、“不够”、“多了”、“少了”等,如果说了就会被神灵听到,神灵就会整治人。据说有人家曾经说了这类话,然后饺子一下到锅里就全不见了。再如,东北一带忌讳包饺子时不捏褶,因为光边饺子像“和尚头”,是不吉利的;他们还忌讳将包好的饺子摆成圆圈,而要摆得横竖成行,如果摆成圈就意味着日子越过越死,摆得横竖成行就意味着财路通达。这些饺子加工中的禁忌,体现了人们时刻都想要趋吉避凶。   蒸年糕、馒头的禁忌“新年到,放鞭炮,噼里啪啦真热闹。包饺子,蒸年糕……”不仅包饺子是过年很重要的一项炊事活动,蒸年糕也是传统的过年食品。对于制作这种食品,人们也有一些禁忌,如蒸年糕时忌讳孩子们在灶前指指点点、乱说话,认为孩子们一插嘴,年糕就发不起来了,也就蒸不好了。其实,人们在平时蒸馍馍、炸油条时,也有担心得罪鬼神的忌讳,否则就会出现“鬼捏馍”和“鬼喝油”,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出现,这时就忌讳外人串门,有些人家在自家门口插把剪刀,有的放碗冷水作为标志,有的干脆关门闭户。   如果有人串门正好赶上蒸馍、炸油条,那也有破解的方法,即先到火灶旁帮助烧一把火。 烟、酒、茶的饮食禁忌   文人雅士的吸烟禁忌   吸烟有害健康,但是,据《续本草》中说:“(吸烟)醒能使醉,醉能使醒,饥能使饱,饱能使饥。人以代酒代茶,终身不厌,与槟榔同功。然火气熏灼,耗血损年,人每不觉。”   古人也知道吸烟“耗血损年”,但是,又因为“人每不觉”,所以吸烟屡禁不绝。   有雅士曾总结了吸烟的宜忌:“烟有宜者八事,睡起也,饭后也,对客也,作文也,观书欲倦也,待好友不至也,胸有烦闷也,案无酒肴也。忌者七事,听琴也,饲鹤也,对幽兰也,看梅花也,祭祀也,朝会也,与美人昵枕也。”   从这里可以看出,琴棋书画、梅兰竹菊都是高雅之事,在此时禁忌以吸烟来干扰。另外,祭祀、朝会都是严肃的事,在这种场合也忌讳吸烟,这虽是古人的总结,但这些禁忌在今天也仍然适用。 忌喝酒不讲酒德“酒德”二字最早见于《尚书》和《诗经》,它的含义是饮酒的人要有德行,不能像纣王那样“颠覆厥德,荒湛于酒”。古代的酒德体现在四个方面:一、“饮惟祀”,即只有在祭祀时才能饮酒;二、“无彝酒”,即不要经常饮酒,平时要少饮酒,以节约粮食,只有在有病时才能饮酒;三、“执群饮”,即禁止民众聚众饮酒;四、“禁沉湎”,即禁止饮酒过量。俗语说“气大伤人,酒多伤身”,另外,饮酒过量也容易耍酒疯,而导致酒后失德。 忌饮酒不讲礼仪   酒能够麻痹人的神经,饮酒时如果没有一些礼仪的限制,就容易出现酒后生乱的现象,尤其是在重要场合,不遵守饮酒礼仪就会有犯上作乱的嫌疑。我国有着源远流长的酒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饮酒礼仪。   《礼记·曲礼》中说:主人和宾客一起饮酒时,要相互跪拜。晚辈在长辈面前饮酒,叫侍饮,通常要先行跪拜礼,然后坐入次席。长辈命晚辈饮酒,晚辈才可举杯;长辈酒杯中的酒尚未饮完,晚辈也不能先饮尽。   古代去做客时饮酒的礼仪大约有四步,即“拜”、“祭”、“啐”、“卒爵”。具体而言,就是先做出拜的动作,表示敬意,接着把酒倒出一点在地上,祭谢大地生养之德;然后尝尝酒味,并加以赞扬使主人高兴;最后仰杯而尽。   如果是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这在礼经中称为“酬”,客人要回敬主人,礼经中称为“酢”,敬酒时还要说上几句敬酒辞。敬酒时,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即起立。   在古代,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之所以有此规定,是因为如果酒过三巡仍然酣饮,量浅的人就有可能会失态。   总之,在饮酒时要讲礼仪,否则不仅显得粗俗,还容易惹祸上身,从而追悔莫及。   忌清晨饮酒   俗语说:“早酒晚茶五更色,劝君千万来不得。”其中的“早酒”即在吃早饭之前喝酒,这实际上是空腹饮酒。一日之饥在于晨,肠胃经过一夜的消化后极需要补充水分,这时喝酒是对肠胃的一种伤害,不仅容易导致头晕目眩,而且酒精经过吸收后会损害肝脏功能、引发意外事故,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在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民谚:“莫饮卯时酒,昏昏醉到酉。”可见清晨喝酒的危害之大。   忌酒后饮茶   很多人都认为茶可解酒,其实,在饮酒禁忌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忌酒后饮茶,因为从中医的角度来看,酒的味道辛辣,先入肺,肺主皮毛,与大肠相表里。饮酒应取其升阳发散之性,使阳气上升,促进血液循环。但是茶的味道苦,属阴,主降。如果酒后饮茶就会将酒性驱往肾,而肾主水,水生温,于是形成寒滞,这就会导致小便频浊、阳痿、大便燥结等症状。李时珍曾在《本草纲目》中对酒后饮茶的危害性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载:“酒后饮茶伤肾脏,腰腿坠重,膀胱冷痛,兼患痰饮水肿。”由此可见,解酒不能用茶。   忌睡前饮酒   清晨饮酒于身体不利,睡前饮酒也于身体不利,因此,对喜好饮酒的人而言,也要忌睡前饮酒,因为饮酒之后入睡,人的大脑活动比不睡时还要活跃,因为酒后醒来的人们常会感到头昏、脑涨、头痛等。另外,睡前饮酒还很容易导致“胃不和”,“胃不和则夜不安”,可见,睡前饮酒不仅影响胃肠消化功能,还会影响睡眠质量。夜晚休息不好,人就会精神不振,日积月累,必然会对身体造成更大的危害。忌喝夜茶和喝隔夜茶   在民间,人们认为喝茶多了不仅会影响睡眠,还会腹胀,所以忌晚上喝茶。现代研究证明,茶里含有一种茶碱,它能令人兴奋,自然影响睡眠。另外,民间还忌喝隔夜茶,有“隔夜茶,毒如蛇”的说法,清代《闲居杂录》中解释了忌喝隔夜茶的缘由以及破解方法:“惊蛰后至九月,凡茶水在几上经宿者不可饮。因守宫(壁虎)之性,见水则淫,每于水内相交,余沥遗入,为性最毒。如误饮时,急觅地浆水解之,或吐或泻,尚可救一二。掘地以冷水拨之,令浊,少顷取饮,谓之地浆。”这种关于隔夜茶不能喝的解释以及破法,带有浓重的民俗意味。   忌吃茶泡或不吃茶泡   人们在喝茶时,有时候里面只有茶叶,有时候还会加入一些枣、桂圆之类的东西,如浙江一带在新年互相道贺时,要喝红糖泡枣的茶。对于茶里的枣,温州一带忌将其吃掉,并流传着“无家教,吃茶泡”的民谚;闽南一带在喝红糖枣茶时却忌不吃掉茶泡,也流传着相关的民谚,那就是“吃红枣,年年好”。这就体现了民俗的特性,各地有各地的风俗。   另外,畲族在办婚礼时,要让新娘吃“卵茶”,这时,新娘只能低头喝茶,不能吃茶里的卵,如果吃了卵,就会被人们视为不稳重,婚后也得不到丈夫和邻居的敬重,这与闽南一带不吃茶泡的民俗相类似。   居丧喝茶忌用茶托   居丧喝茶忌用茶托,这是宋代开始流行的民俗。具体而言,就是在居丧期间,无论是自己喝茶,还是以茶待客,都不能用茶托。其缘由是唯恐茶托是朱红色的漆器,而朱红色是与居丧期间的哀伤气氛不协调的,触犯了居丧的忌讳。宋代周密的《齐东野语》中就专门记载了这种民俗,“有丧不举茶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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